关于开展2025年鹿城区百强企业 排序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5-29 10:58
关于开展2025年鹿城区百强企业
排序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了推进鹿城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参照中企联、省企联、市企联关于会员企业百强排序的办法,我会决定继续开展2024年鹿城区百强企业排序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凡2024年度完成下列收入额的企业均可申报:
⑴ 工业销售收入达6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
⑵ 批零贸易销售收入达1.5亿元及以上的企业;
⑶ 服务业营业收入达5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
⑷ 建筑业结算收入达1.5亿元及以上的企业;
⑸ 房地产业销售收入达3.5亿元及以上的企业。
2、属于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财务报表被合并到集团母公司财务的,则由母公司申报。
二. 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按要求填写《2025年鹿城区百强企业申报表》,申报数据均按企业2024年度、2023年度鹿城区域内实现的经济数据如实填报,申报企业均需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确认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未能提供的,需提交能够证明企业数据真实可靠的材料,如上报财政局、统计局、发改局、经信局或主管部门的报表(副本),亦可由审计机构盖章确认。填报数字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名,企业法人代表签名,加盖企业公章,将申报表送至鹿城区企业联合会秘书处。
三、申报时间
申报企业于2025年5月30日前将申报表报送本会秘书处。
四、评定程序
本会根据各申报企业2024年完成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结算收入)与入库税收总数,同时参考与2023年度增长情况和其他经济指标,综合排序,再经区经信局、区统计局、区税务局按照申报条件共同审核评定。评定后的百强企业将在区企联2025年年会上予以表彰。
五、联系方式
本会地址:温州市鹿城区人民东路45号C幢302室
联系人及电话:朱哲芬,88117565、13057757608(微信同号)
邮编:325000
电子信箱:397095548@qq.com
附件:
1.2024年鹿城区百强企业申报表
2.鹿城区百强企业申报说明
2025年5月10日
抄送:区发改局 经信局 市监局 商务局 统计局 税务局 市企联

